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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通报网红偷税案件,赤峰“李鑫鑫”被罚没268.89万元

2025-11-07    zwl    产品可靠性报告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通报6起网红和网店偷税案件,涉及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青岛等地区。

  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网络主播郭鑫鑫偷税案件为网红偷税案件之一。经查,2020年至2022年,郭鑫鑫从事网络直播、带货、销售舞蹈课程等经营活动,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41.01万元。2024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68.8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根据内蒙古税务公众号消息,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接到上级部门推送的风险案源,显示某直播平台网络主播郭鑫鑫的账号粉丝关注量高达400余万,但缴纳税款却非常少。

  税务人员进入账号查看发现,主页下展示着运动鞋、运动服以及洗化用品等各种商品的链接,从平台数据看,店铺总销量已达128万件。同时,账号持有人郭鑫鑫历史直播记录显示,该账号在近13天内完成9场直播,每场时长约1.5小时,直播间单日浏览量达7万—8万人次,互动区可见“已拍”“求补货”等大量用户留言,显示出较高的活跃度。

  然而,税务信息系统显示的申报数据却与其直播火热的情况形成鲜明反差——该纳税人2020年—2022年申报销售收入对应的税款仅有9万余元。

  检查执法人员依法调取了郭鑫鑫直播平台的经营数据。经过汇总甄别和逐项梳理,预估其带货、佣金、课程等收入总额合计超过1500万元,这与郭鑫鑫声称的收入仅有26万元存在巨大出入,隐匿巨额收入的事实已然清晰。

  检查人员将证据逐一列出,并详细讲解相关税费政策及违法后果。面对确凿证据,郭鑫鑫开始配合调查,提供了完整的账单及交易记录,坦言其在检查初期心存侥幸,对试图隐匿收入少缴税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将积极整改、接受处罚。经核实,郭鑫鑫在检查所属期内,累计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141.01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郭鑫鑫的违法行为,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决定。对平台未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行为,税务部门将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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