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政府获悉,平南县雄威商贸有限公司因宣称“天绿元素果汁饮品”可治疗多种癌症违反相关法规,被平南县市场监管处罚款20万元。
平南县政府网站截图
事件源于消费者吕某的投诉。此前,吕某听信了平南县雄威商贸有限公司关于饮用“天绿元素果汁饮品”能调理身体疾病的宣传,于2024年12月26日以4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瓶50毫升的该款果汁饮品,并同时购买该公司其他相关产品。2025年1月10日,吕某因怀疑其宣传真实性,向平南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后,平南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1月14日依法对涉事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内摆放、张贴着大量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宣传广告。广告内容声称其产品涉及“细胞营养、激活等免疫疗法”,并明确标示有“抗癌”功效。

天绿元素果汁产品(图/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更为严重的是,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涉事公司走廊上张贴有天缘绿广西天缘绿科技集团企业荣誉广告,其中有“国家科技成果奖项目名称:生物技术、细胞技术研究和应用、细胞营养、再生、修复、激活等免疫疗法,抗癌肿、中风后遗症、三高等各种慢性病调理”。涉事公司展示的所谓“临床报告译文”显示,可促进癌症病人的身体,比不使用本药的癌症病人延长寿命。减少癌症细胞发展度,可以治疗好肝癌、肺癌、结肠癌、子宫癌等80%-90%癌症病类。
经查,涉事公司经营的产品实为“天绿元素果汁饮品”“天绿元卫植物饮品”等普通预包装食品,并非药品,不具备疾病治疗功能。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食品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经立案深入调查,平南县市场监管局查明,涉事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某自2024年4月开始代理相关产品后,通过在其经营场所张贴发布上述违法广告、向消费者展示并解读虚假的“临床报告译文”等方式,宣传其经营的普通食品具有治疗癌症等疾病的功效。此外,还通过创建名为“康复一家人”的微信群,在群内持续发布产品所谓的“疗效”信息,进一步误导消费者。调查显示,在向消费者吕某销售产品过程中,胡某某与另一涉案人员吴某(已另案处理)共同协作,仅“天绿元素果汁”饮品就以每盒(50毫升)4000元的高价售出,整套产品合计金额达12777元。平南县市场监管局认为,胡某某在经营过程中,对其经营的普通食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该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