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记者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江苏)获悉,江苏省徐州华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被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处罚。
2025年5月13日,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家居)授权人到该局现场举报,举报人表示徐州东站候车室公共卫生间使用的“ARROW”标识蹲便器,侵犯了箭牌家居注册商标专用权。当日,该局执法人员至徐州东站开展现场检查,在站内西广场候车室2楼两侧公共卫生间发现“ARROW”蹲便器40个。现场经箭牌家居委托代理人上海品冠知识产权有限公司鉴定人员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并出具鉴定书。
据悉,根据《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房建公寓段东站卫生间整治房建设备维修合同》(合同编号:2024-xfjjs-212)。徐州东站西广场候车室卫生间蹲便器由徐州华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德建筑)供应,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房建公寓段(甲方)于2024年9月10日与华德建筑(乙方)签订上述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要求对徐州东站西广场候车室卫生间进行改造。因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为进一步查明事实,该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2025年5月20日,华德建筑负责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徐州房建公寓段授权委托人,到该局配合询问调查工作。当事人自述在徐州东站西广场候车室卫生间使用的蹲便器是2024年10月份从某销售人员购入的,共购入40个,购进价格200元/个,没有进货发票,无供应商营业执照信息。根据箭牌家具出具的《价格证明》,该型号“ARROW”蹲便器单价为374元,当事人自述的购进价格低于市场价。
执法人员通过查询“京东”“天猫”平台官方旗舰店进行综合对比,根据《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第七条“包工包料的加工承揽经营活动中,使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应当按照侵权商品实际销售价格计算违法经营额;侵权商品未独立计价的,按照其在包工包料加工承揽经营活动中的价值比例计算,无法区分价值比例的,按照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违法经营额”。决定以单价279元为市场中间价格,因此认定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11160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考量,决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22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