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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开2023“食品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打成果及三大典型案例

2024-03-04    zxq    产品可靠性报告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息,公开了2023年下半年上海市“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 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并发布了三大典型案例。该专项行动时间为2023年7月至12月,由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检察院联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期间,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对非法宣称功能的食品等违法行为立案253件,罚没款101.16万元。上海市公安机关侦破涉及非法宣称功能的食品、非法添加化学物质领域刑事案件8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9人。上海市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154人。专项行动期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检察院对制售含有西布曲明、西地那非等非法添加化学物质、非法宣称有功能或治疗功效的有毒、有害食品案开展联合督办,共计联合督办浦东“3.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案件11起,形成行业、区域有力震慑。典型案例

  张某某、陈某某等人制售假冒伪劣辅酶Q10食品案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会同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根据联合研判发现线索,经前期缜密侦查,会同静安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查扣假劣成品胶囊100余万粒、制假工具5台。经查,2020年6月起至案发,张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外省市生产含有较低辅酶Q10成分的裸包装胶囊和假冒知名品牌注册商标标识、包装瓶,进行灌装、贴标后对外销售,销售金额人民币1000余万元。经检测,涉案辅酶Q10(200mg)产品中,每100克产品辅酶Q10含量仅为63mg,低于涉案产品标准要求的200mg。

  

  2024年1月,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静安区检察院对张某某等人分别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提起公诉。本案系上海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总队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在行业调研、网络巡查中发现本市涉及辅酶Q10食品投诉大幅增长,后通过综合研判锁定了数家涉嫌销售假劣辅酶Q10食品网店和生产窝点,实现对标识制造、贴标生产和线上销售非法产业链的“全链条”打击;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协同公安机关夯实案件证据体系,准确适用法律,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02

  崔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含有西布曲明等成分的“减肥胶囊”案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主动研判发现线索,联合侦破制售有毒、有害并非法宣称减肥功能食品案,于河南、四川、湖南、浙江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捣毁制售假窝点10处,查扣成品胶囊1万余粒。经查,自2022年起,崔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非法购进西布曲明原料粉后,将该粉末与荷叶粉、利尿剂等按比例混合,罐装制成成品胶囊,批发销售给余某某等下级代理并通过电商平台进行零售;余某某等人明知“减肥胶囊”含有西布曲明,仍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出售牟利。经检测,上述粉末及“减肥胶囊”中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生产中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

  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崔某某、余某某等9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崔某某、余某某等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五万元至一万元不等。该案系本市浦东新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主动研判发现线索,依托前期建立的行刑衔接和部门协作工作机制,合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成功捣毁生产、销售窝点;检察机关及时介入,深挖上游生产环节和下游网络平台零售的犯罪线索,开展诉源治理,有力净化网络销售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吴某等人生产、销售含有西地那非等成分的“壮阳”类食品案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辖区排查发现线索,联合侦破制售有毒、有害“壮阳”类食品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捣毁制售假窝点6处,查扣涉案食品30余万片。经查,2022年2月至2023年2月,吴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西地那非成分禁止添加至食品中,仍从许某某处购买那非类原料,伙同青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含有上述非法添加成分的声称“壮阳”功效的食品,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销往多个省市,生产、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30万余元。经检测,涉案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中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生产中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

  2023年10月、11月,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先后以青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吴某等16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许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青海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吴某等16人分别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百万元至三千元不等。该案系本市嘉定区公安、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日常排查发现辖区不法分子打着“壮阳保健”名义,销售非法添加违禁成分的胶囊和压片糖果,即开展深入分析研判和巡线追查深挖,最终侦破该起跨省案件。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形成打击合力,深挖“产、供、销”犯罪链条,全链条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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