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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两千被罚22万元的采耳店背后:授权商“天泰通”直营店仍宣称可“治疗”耳病

2024-04-02        产品可靠性报告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宜宾市运康堂耳健康中心”因被当地监管部门认定为“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被处罚款11万元。由于店主未按时缴纳罚款,又被加罚11万元。合计超过22万元的“天价罚款”引发大家对于“小过重罚”的讨论。

  最新消息显示,“宜宾市运康堂健康管理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被处罚”一案,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已向区人民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同时,该局已对该案启动内部复查,下一步,将根据复查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产品可靠性报告》注意到,宜宾市运康堂耳健康中心的授权商陕西天泰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天泰通公司),宜宾市运康堂耳健康中心店主李某英和天泰通公司签协议投入5万元加盟“天泰通耳健康中心”和购买产品,使用“天泰通”的品牌商标进行宣传和销售产品,公开资料显示,天泰通公司在国内拥有多家直营店和加盟店。记者咨询其中一家直营店,其相关负责人宣称,“天泰通”为国内“治疗”耳疾病第一品牌,拳头产品为“天泰通滴耳液”,可治疗耳膜穿孔、中耳炎、真菌感染等多种疾病。

  天泰通工商注册信息显示,其经营项目仅包含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等,均不含有医疗服务等内容。

  事件回顾:卖菜大姐转行做“采耳店”收入两千元被罚22万元

  今年41岁的李某英是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此前打过临工,为照顾儿子读书,曾在宜宾城区租店卖菜数年。据红星新闻报道,她在2022年5月份左右从网上看到信息,并去陕西总店学习后,签协议投入5万元加盟“天泰通耳健康中心”和购买产品,但目前她无法提供加盟协议。

  一份《授权书》显示,2022年8月28日,陕西天泰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授权宜宾市运康堂健康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运康堂)为公司合作伙伴,允许其使用公司“天泰通”品牌商标进行宣传销售,期限一年。

  2023年3月21日,有“患者”到李某英的“天泰通耳健康中心”称其非法行医。翠屏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陈敏证实了上述事实,称收到匿名举报电话之后对该店铺进行查处。

  据红星新闻报道,陈敏介绍,执法人员调查运康堂店内3人及一名顾客发现,李某英作为运康堂负责人,主要负责宣传推广。李某英的丈夫胡某负责接待顾客,利用小可视设备等检查顾客耳道情况,后在一张咨询登记表上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内窥镜检测后的“耳道红肿”“霉菌感染”等情况,以及“外用+口服+古方+血(穴)位”的结论方案。最后,再由员工刘某使用云刀等工具为顾客进行处理,将“天泰通滴耳液”的医疗器械滴入耳内。胡某在接诊过程中,是按疗程给顾客计算费用。

  李某英提供的营业执照显示,门店的经营范围包含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此外还有第一类和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等。但开业不到半个月,李某英便因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而被责令停止执业活动。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事实上,该店违法所得为2000元,按照规定,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算,也就是说当地执法部门有15万元的自由裁量空间。此后,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李女士的耳部护理店涉嫌非法行医。并对运康堂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还表示,罚款需在15日内缴纳,如逾期不缴纳,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处罚决定,可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

  但李某英既未按期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起诉。2023年12月19日,翠屏区卫健局发出《催告书》,除催缴此前的11.2万元罚没款外,加处罚款11万元,理由是运康堂未履行此前的处罚决定。

  采耳店背后授权商“天泰通”直营店宣称国内“治疗”耳疾第一品牌

  卖菜大姐转行做采耳店收入两千元被罚22万元,消息一经媒体刊发,便引爆舆论。

  李某英认为,将液体滴入耳朵是为给顾客体验;使用内窥镜是为掏耳朵;云刀是采耳工具,她并不认可这种行为构成非法行医。

  据中国之声报道,宜宾市翠屏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孙静表示,执法当日,该店正在使用“小可视”内窥镜仪器对一顾客进行检查,检查后制定“外用+口服+古方+穴位”治疗方案,进行云刀摩擦耳道等手法。上述行为属于诊疗活动,而非大众理解的一般性普通“采耳”行为。

  孙静表示,四川省自由裁量规则明确三个裁量阶梯。李某英涉案行为无从轻减轻,也无从重加重的情形,属于按一般情形裁量。按一般情形在一万元的5倍与20倍幅度的40%到70%进行裁量,即11万元至15.5万元之间裁量。翠屏区卫生执法大队对门店给予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并按裁量最低的40%处以1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李某英逾期未缴纳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应加处罚款。孙静表示,超期共168日,加处罚款11万元后,李女士共计需缴纳罚没款22.2万元。

  3月31日晚间,宜宾市官方部门回应,已向翠屏区人民法院撤回强制执行申请。同时,该局已对该案启动内部复查,下一步,将根据复查情况作出妥善处理。

  《产品可靠性报告》注意到,李某英的运康堂背后的授权商为陕西天泰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天泰通公司一家直营店的相关负责人宣称,天泰通为国内“治疗”耳疾第一品牌,其工商注册资料的经营范围均不含医疗服务等内容。

  有业内人士表示,天泰通耳健康中心在国内有数家直营店和加盟店,除了标榜“治疗”各种耳疾之外,还可以“治疗”各种鼻炎,其门店招牌也显示鼻炎、鼻窦炎、耳鸣、中耳炎等各种字眼,明显属于打擦边球的行为。

  “我也不懂法,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以后不会再做这个事情了,希望卫健委重新处理,首犯不罚的原则。”李某英说。

  4月1日,记者拨打天泰通公司相关负责人电话随即被挂断,短信回复:正在开会。本刊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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