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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家消防企业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水带被罚没67万余元

2026-01-07    zwl    中国质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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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6日,记者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获悉,广东平安消防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平安消防)被没收违法所得500423.5元,处罚款155000元,合计655432.5元,并没收消防水带996条。

  据了解,其违法事实系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水带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另一条公开的处罚信息显示,广东南粤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下称南粤消防)生产销售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PVC有衬里消防水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九条“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的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符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广州市花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并对当事人给予从重行政处罚如下:没收PVC有里衬消防水带214条(未有接扣);2.处罚款176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5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7607.5元。

  2025年11月份,中国质量报告曾暗访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多家消防水带生产、销售企业,发现标称合成橡胶的消防水带衬里材质使用塑料(PVC)材料生产,涉嫌掺假、造假。其中涉及平安消防、南粤消防两家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官方立案调查。

  为坚决防范化解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固化完善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一件事”全链条监管机制,2025年7月份,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按照此方案的总体安排,各地全面开展整治,严打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要求,整治重点产品为消防水带等二十余种消防产品,及时发现并整改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事实上,2019年10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其中塑料(PVC)衬里消防水带已被列入淘汰类,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同时撤销了相关认证证书,不再受理关于塑料(PVC)衬里消防水带的所有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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