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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药店,该治治了

2023-06-28    zxq    产品可靠性报告

  近日,上海的黄女士发视频称,自己女儿因为感冒去药店买药,没想到药店居然配了14盒药,共花费824.8元。有网友戏称,这是遇到“药房刺客”了!

  黄女士表示,就算到医院去配药、挂个急诊、拍片子、验血、配点药也不至于这么多钱,“这太过分了”。而药店的解释则是,“现在的药价是贵的,而且有的药一盒只有6包,只够吃两天。实际配的就是一个疗程的药,没有多配”。还表示,要是嫌多,可以退掉一部分药。

  虽然药价略有上涨,但是治疗一个感冒,居然要花费近千元,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的确难以接受。而不少网友也表示,曾经遇到过“药房刺客”。对于药品调配和价格的制定,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药品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药品应当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应当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第八十五条规定,依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为用药者提供价格合理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务院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制定和标明药品零售价格,禁止暴利、价格垄断和价格欺诈等行为。

  但是,由于医学具有极强的专业性,消费者无法知悉充分的医疗信息,因此,配什么药、配多少药,大多都是药品经营者说了算,普通消费者只能以常识和价格作为评判配药是否合理的指标。

  过去的药房楹联题,“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愁架上药生尘”,体现的是人文关怀。如今的执业药师却化身药品推销员,极力推销药品,甚至鼓励患者联合用药,这不仅会增加患者的医疗支出,还可能导致患者产生药物不良反应等严重后果。

  规范药品经营者配药管理,需要监管部门“对症下药”。首先,需要加强信用监管,对药品经营者配药不合理、价格欺诈等行为采取有力惩戒措施,列入失信名单,帮助消费者选择和识别;其次,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价格检查,公布检查结果,约束与激励并重,激发药品经营者的内在约束力。

  药品经营者也应加强“自身体检”。如今,很多执业药师的收入都依赖于销售药品的差价,这种商业模式直接导致了执业药师行为的变化。药品经营者做到诚信合规经营的同时,还应合理调整执业药师收入的分配模式,加强对执业药师等工作人员的引导及培训,规范配药管理,让药品回归治病救人的“初心”。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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