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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告法》“广告内容准则”等相关规定,广告不得有哪些情形?

2020-10-16    市场监管总局反洗钱办    产品可靠性报告
  答:《广告法》第九条明确,,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1)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2)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3)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4)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5)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7)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8)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9)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10)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广告法》第十条明确,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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