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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可否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监管?

2020-10-16    市场监管总局反洗钱办    产品可靠性报告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申请人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经营许可证后,应当持经营许可证向企业登记机关(现行名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此外,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现行名称: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新闻、出版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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