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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08-03        产品可靠性报告

8月1日,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通告显示,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合川区1家生产企业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合川区川洲桃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川洲牌”合川桃片(椒盐)(净含量:400克/板),经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日期:2022年4月16日。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经重庆市合川区川洲桃片有限公司自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芝麻含有油脂,在对芝麻烘烤时温度过高,造成过氧化值偏高,烤熟的芝麻又在椒盐桃片里,进行了第二次烘烤,油脂在高温下多次烘烤,导致过氧化值偏高。该公司接到检验不合格的报告后,立即启动了产品召回程序,并向经销商发出召回通知书,经销商反馈已销售给具体的消费者,未留存具体消费者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召回。该公司加强了质量控制,经常性对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要求各管理部门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流程组织生产,做好关键点控制,并对原材料来料及存储严格管理,防止不合格原料进入生产环节。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市合川区川洲桃片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复查,复查结论为合格。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5月24日对重庆市合川区川洲桃片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重庆市合川区川洲桃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川洲牌”合川桃片(椒盐)(净含量:400克/板)食品经抽检,其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重庆市合川区川洲桃片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上述“川洲牌”合川桃片(椒盐)(净含量:400克/板)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属于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276.50元;2.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