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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

2022-01-20        中国质量报

  中国质量报讯 (记者 王 越)1月18日,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广东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获悉,广东省现有市场主体总量1530万户,广东商事制度改革连续4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麦教猛、佛山市副市长陈伟明、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魏文涛介绍《行动计划》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3年底,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更健全、市场准入更便利、涉企经营许可更精简、市场退出制度更完善的目标。

  《行动计划》从5个方面制定了23条措施。一是在制度创新方面。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准入规则衔接,在“两个合作区”实施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放宽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限制,全面实施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实现市场主体“能进能退”。二是在便利化规范化改革方面。推行智能导办、智能审批,全面提升“一网通办”效能,提高登记注册网办比例和一次通过率。推进登记注册和行政许可标准化,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湾区通办、多地联办”,推动企业开办便利度进入国际前列。三是在涉企许可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从源头上减少审批发证,推动建立以告知承诺为主的“准营”管理制度,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开展“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通过部门联动、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提高审批服务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佛山市之前已积极开展探索,经实践检验成效显著,在总结、优化、完善的基础上,部署在全省复制推广。四是在完善监管配套方面。建立虚假登记“黑名单”,有效防范“被股东”“被法人”等现象,严厉打击骗取登记行为。加强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监管,健全市场主体自主公示监管机制,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提升市场主体违法失信成本。理清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协同,推进共建共治共享。五是在强化工作保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督查督办、宣传发动,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推进数据共享互通,提升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调度应用能力。推动修订《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为深化改革夯实法治基础。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也是商事制度改革的策源地和先行地。2012年,广东以敢为人先的勇气和魄力,在全国率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从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以及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切入,拉开了全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特别是2018年7月,广东省政府出台《广东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开启了广东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近年来,广东坚持对标最好最优,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协同,通过厘清“证”“照”功能关系,推动市场准入、准营与退出全链条便利化,提升登记服务水平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推动市场准入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企业开办从14个环节压缩为1个,开办时间从35天压缩到1天,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广东省市场主体总量从商事制度改革前的500万户,迅猛增长到目前的1530万户,承载了7000多万人就业的基本盘;企业活跃度超过74%;每千人拥有企业54户,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最高水平。广东商事制度改革连续4年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商事登记确认制、便利营商、市场退出等多项改革成果被国务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吸收,上升为国家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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