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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购物节落幕 消费者权益维护永远在路上

2021-11-13    王力 刘欣悦 李伟    产品可靠性报告

  2021年的“双11”落幕。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当日24时,天猫总交易额5403亿,而京东最终成交额超3491亿。伴随着双十一的火热进行的同时,很多消费者维权投诉也随之增多。例如“尾款人”付完尾款发现价格竟然更低等一系列话题登上热搜。

  双十一购物狂欢虽然告一段落,消费者权益保护却依旧在路上。“双十一”当天,《产品可靠性报告》杂志社官方抖音团队走入北京市著名繁华商圈三里屯,以街头采访直播的形式,和消费者共同分享“双十一购物的那些事”。通过采访,发现了一系列网购的相关问题。

  外卖成为重要网购生活场景 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中

  个人信息泄露,在时下已不算“新闻”。此前有报道称,用户使用化名下单外卖,随后就有理财产品销售、房地产中介、贷款等五花八门的骚扰电话接踵而至,称呼的是用户点外卖时的化名。由此可见,外卖平台造成了信息泄露。用户们开始纷纷担忧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此后,外卖平台开始进行整改、优化升级,逐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技术管理措施,不断筑牢用户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

  在采访过程中,我们对于外卖平台用户信息隐私有了深一步的了解。被采访的一位外卖小哥表示,外卖平台非常注重对用户个人隐私信息的保护。虽然是一张小小的外卖订单,却包含了用户的姓名、手机号、地址等核心隐私信息,在他们接单后台看不到用户真实信息,平台默认设置“匿名购买”,即对用户的姓名和电话号码都进行了隐藏。外卖小哥认为平台用户可以放心下单外卖,打消心中顾虑。

  据了解,外卖商家和外卖“骑手”都只能通过虚拟电话和应用内置的聊天工具联系用户。用户无需手动勾选“匿名购买”,平台对每一笔订单的用户姓名、手机号等信息作自动屏蔽处理,隐藏用户和“骑手”之间的真实联系方式。订单完成后,虚拟号码和聊天页面永久失效,“骑手”和商家端保存的用户地址信息也将被隐藏。“隐私保护”功能,加码对用户信息安全的护航,避免用户隐私信息泄露和被骚扰的风险。除此以外,平台还设有电话录音功能,利于平台监督定责。

  对外卖平台而言,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绝不能忽略的就是对用户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强化。互联网行业人士分析表示,隐私号码功能的设立,用技术手段解决推动了社会问题的解决,对于这类功能研发,也可以看出企业对隐私保护、用户体验的重视。

  网络购物遇质量问题,却忽视索赔现象仍存在

  大部分消费者在网上买到不可靠的商品时,会主动联系商家退货退款,这种维权方式没问题,但其实还有个重点被大部分消费者忽略了,那就是“索求赔偿”。

  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赔偿;根据“食安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消费者在购物前要充分了解商家发货及退换货政策,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促销优惠截图、购买发票或收据等相关购物凭证,后期如遇到商品存在欺诈行为,可提交相关证据索要赔偿。

  但很多消费者常常怕麻烦、懒得动,很多时候愿意吃“哑巴亏”不愿意进一步维权,在此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且与商家或者电商平台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的消协组织或者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待普及

  通过直播采访,我们汇总整理几类消费者在日常网络消费中经常遇到的维权场景该如何合理合法的维护自身权益。

  1.外卖吃出异物该如何维权?

  首先外卖中出现异物基本属于《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还食品费用之外,还可向食品的生产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的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俗称千元保底赔偿条款。

  消费者在外卖维权中需要注意两点。第一:保存好证据。如付款订单凭证,发现异物的过程视频,存在异物的食品照片,条件允许情况下保存食品原物。与商家的索赔沟通记录,以及平台投诉记录。第二:未能与商家达成一致的,可投诉至12315或卫生部门请求协调处理。

  2.同款产品线上线下质量不同能要求赔偿吗?

  在当下的互联网商品销售中确实存在一些线上与线下同款产品,质量、配置、数量不同的情况。消费者应在线上购买产品时,与商家确认产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重要信息,如客户沟通记录以及产品详情页等信息,商家有义务保证这些信息全面、真实、合规,不可以有虚假或是引人误解的宣传。

  更重要的一点,如果前期与商家沟通时,消费者询问了线上与实体店产品的区别,然而商家明确回复没有差别,但是收到的产品主要成分、信息、质量、性能等参数与实体店大相径庭,商家却无法给出相应的解释,也没有材料证明产品与实体店的质量一致,则有可能构成对产品的虚假宣传。这种情况中,商家承诺产品的质量,诱使消费者产生了购买冲动并且支付货款,但实际交付的产品与宣传不符,这种情形下,商家可能构成欺诈行为,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按照价款的3倍进行赔偿,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计算。

  另一种情况,如果收到的产品与实体店产品相比,仅在细节上存在一点质量瑕疵,不影响后续的正常使用,商家的行为则不构成欺诈。但是不用担心,消费者如果不满意,可以行使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在期限内要求商家更换或者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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