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特别关注 > 典型案例 >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七批典型案例 严查充装过期气瓶等违法行为

2023-11-29        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今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开展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面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和市场监管风险压力大的突出问题,严查12类违法行为,查办了一批案件。11月24日,该局公布第七批典型案例。

  闽清友富液化气有限公司充装过期气瓶案

  8月8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闽清友富液化气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于8月1日开具一份内容为“合计846千克、数量2922元”的充装燃气出仓单,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出仓单的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等材料,该局于当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员工于8月1日使用不具备扫码记录、实时监控功能的老式灌装秤为他人充装气瓶18瓶,且这些气瓶都已经超过检验期限,当事人无法提供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相关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8月31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9万元。

  吉洋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爆竹案

  经查,2022年1月12日,福清市吉洋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购进500型精品大地红爆竹100箱,每箱120挂,合计1.2万挂。上述爆竹经抽样检验,被判定为不合格。至案发止,上述爆竹均已售出,货值金额2.4万元,违法所得66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今年6月21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合格爆竹、没收违法所得6600元,并处罚款5.28万元。

  万星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2022年5月19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线索,反映连江县万星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存在违规检验问题。经核查,发现26份检验报告存在违规检验问题。该局于2022年6月6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2022年3月1日至4月20日期间出具的26份检验报告,被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判定存在违规检验问题。当事人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干扰了正常市场秩序,造成了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今年1月5日,连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万元。

  铄升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超范围出具检验数据案

  2022年8月31日,闽侯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福建铄升源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结果,该局于2022年9月8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8月2日和2022年8月5日出具的3份加盖资质认定标志的《出厂检验证书》中显示,对罐体的测定依据使用“无损检测方法和比例”。经查询,当事人获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并无“无损检测方法”。当事人出具3份检验报告共收取检验费9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方法》有关规定,2月23日,闽侯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00元,并处罚款3万元。

  瑞狮村镇银行使用未经检验电梯案

  2月28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到闽清瑞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一部无使用标志的电梯正在运行使用,且当事人并无法提供该电梯的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报告,该局于3月1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其营业场所装修时,购入该电梯并安装后投入使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当日,上述电梯正处于运行使用状态,轿厢内无使用标志,且无法提供该电梯的使用登记证和检验合格报告等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5月26日,闽清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并处罚款1.5万元。

  中闽至和传媒发布违法广告案

  8月18日,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市场监管局转来的案件线索,并于当日立案调查。经查,福州中闽至和传媒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0日至30日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广播频率《走近科学》节目播出“参鹿血细胞扶正胶囊”的广告,广告内容含有“它能让体多病,老慢病的患者从此告别常年服药、大把服药、重复用药的历史,走出这个吃药打针、手术治疗的死循环,让大家只用一种疗法,只用一种药物,就能再生血液细胞,恢复脏腑功能”;于2022年2月5日至9日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评书曲艺广播《长寿密码》节目播出“鹿茸口服液”的广告,广告内容含有“可以说100天让大家血液干净,100天让心脑复活,100天让细胞再生,能够从病根上治愈老慢病”。上述广告内容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功效作出断言或者保证。当事人作为广告经营者明知或者应知违法广告仍为广告主经营发布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11月7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没收广告费用2200元,并处罚款3960元。

  林希华草药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5月15日,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投诉对林希华草药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该局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是一家从事草药销售的店铺,其店铺招牌上标有“本店提供各种草药、凉茶及祖传秘方草药茶”等字样,店铺门口还设有一块广告牌,广告牌上内容为“祖传草药茶偏单方特效”“保肝茶、养胃茶、肺结节茶等及相关适应症、功效”等内容。当事人制作店铺招牌及广告牌的费用为537元。当事人林希华微信名称为“老字号草药店林医生”,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均身着白大褂,让消费者误以为其为具有行医资质的医生。当事人以销售草药的名义,实则进行诊疗行为,并通过店铺招牌、店内广告、微信朋友圈等方式,虚构其店内销售有治疗各类疾病的草药茶及各类祖传秘方等内容,吸引顾客进店,达到为顾客看诊的目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7月19日,台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40.6元。



新闻推荐